為激發辦學活力,增強辦學效益,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推動學校戰略轉型,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江蘇省學位委員會相關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學校制定并發布了《揚州大學博、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自主調整方案及實施辦法(試行)》,確定了開展自主調整工作的主要原則、調整對象及方式、擬自主增列的學位授權點要求、自主調整工作的組織實施等內容。
根據江蘇省學位辦《關于做好我省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蘇學位辦〔2016〕4號),在對全校學位授權點進行梳理、調研的基礎上,學校組織開展了2016年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工作。4月6日,劉祖漢副校長主持召開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工作動員會,相關學院院長出席會議。經學院申請、專家評審、公示及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全體委員通信評議投票等環節,我校擬主動撤銷“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自主增列工程碩士(光學工程領域)。4月20日相關材料報送省學位辦。 |